中華民國第65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頒獎典禮流程表
時間:114年7月18日(星期五)08:00至12:00
地點:新竹市立體育館(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95號)
項次 | 時間 | 內容 |
1 | 08:00-08:30 | 參賽選手報到 |
2 | 08:30-08:55 | 來賓就座 |
3 | 09:00-09:10 | 典禮開始-序幕表演 |
4 | 09:10-09:20 | 介紹與會來賓 |
5 | 09:20-09:25 | 主席致詞(新竹市政府代表) |
6 | 09:25-09:30 | 教育部長官致詞 |
7 | 09:30-09:35 | 主辦單位致詞(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館長) |
8 | 09:35-09:40 | 評審總召集人致詞 |
9 | 09:40-10:20 | 頒獎(一) 物理科、物理與天文學科、數學科、化學科、生物科、動物與醫學學科、植物學科、農業與食品學科及行為與社會科學科 |
10 | 10:20-10:40 | 頒獎(二) 特別獎9項 |
11 | 10:40-11:20 | 頒獎(三) 地球科學科、地球與行星科學科、生活與應用科學科(一)、生活與應用科學科(二)、生活與應用科學科(三)、工程學科(一)、工程學科(二)、電腦與資訊學科、環境學科 |
12 | 11:20-11:30 | 頒獎(四) 學校團體獎(國小、國中、高中)、縣市團體獎 |
13 | 11:30-11:45 | 頒發感謝牌 |
14 | 11:45-12:00 | 會旗交接第66屆承辦縣市(桃園市) |
15 | 12:00 | 禮成 |
說明:
1、為展現選手團隊精神,請各組別、科別參展學生依大會安排時間,準時於孔廟廣場前集合報到,依序引導進入會場就座(座位安排依頒獎組別科別順序)。
2、請穿著整齊服裝(正式服裝、校服或縣市代表服裝),配戴證件(指導教師證、作者證)進入典禮會場,請遵守禮儀,並全程參與,勿中途離席。
3、為使頒獎典禮得獎學生能快速上台領獎,若得獎人缺席時,請縣市領隊協助或由大會安排人員遞補上台代為領獎,指導老師不必上台;受獎者請勿製作、攜帶看板、布條上台以維持典禮順暢、拍照畫面整齊。
4、縣市團體獎由獲獎縣市政府之縣市長或代表乙名受獎;學校團體獎由學校校長或代表乙名受獎。
5、佳作、團隊合作獎、(鄉土)教材獎、探究精神獎獲獎者直接於大會指定地點領取獎項,不上台頒獎。
6、頒獎時將由專人拍照,檔案將製作光碟交給各縣市教育局處。
7、領取獎座獎狀:
(1) 大會前三名得獎作品作者請於授獎後,持證件(作者證或指導教師證)及作品編號至大會指定地點領取正式獎狀,請務必點收清楚並簽名。
(2) 如有同額獲獎,獎座不足未領到者,請留學校名稱、聯絡人姓名、電話,會後由科教館補寄送。
(3) 獎金於會後由科教館函知得獎學校製據送科教館統一撥付。
8、總統接見活動說明會:各組科第一名作品師生務必請於參加頒獎典禮後,依工作人員指示留在典禮會場,會後參加各項須知說明,缺席者視同放棄。